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大全 > 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办理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宜的通告

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办理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宜的通告

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办理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寿光市校外培训机构(含教育咨询服务,但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相关办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在寿光市行政区域内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校外培训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提供教育咨询服务(不含需行政许可的教育培训活动)的机构。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单位或个人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提交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等材料。
  2. 教育咨询服务类机构不得从事涉及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如学科辅导、技能培训等。
  3. 机构场所须符合安全、卫生等相关标准,并提供场地使用证明。
  4. 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通过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线上平台或实体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资质证明、场所证明等。
  2. 受理: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 审核:受理后,审批部门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 决定:审核通过后,审批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备案决定,并发放相关证书或文件。
  5. 公示:审批结果将通过寿光市政府网站或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如有虚假,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教育咨询服务机构应严格区分服务范围,不得超范围经营,违者将依法处理。
  3. 机构变更或注销时,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信用记录。
  4. 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可随时查询进度,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具体号码附后)咨询。

五、监督与投诉
社会各界可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问题,可通过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渠道举报。我们将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优化服务,助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

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gmycyxh.com/product/25.html

更新时间:2025-11-28 19:06:54

产品列表

PRODUCT